人生路上相關問題經驗分享
盈餘
法定盈餘公積
公司法第112條
公司於彌補虧損完納一切稅捐後,分派盈餘時,應先提出百分之十為法定盈餘公積。但法定盈餘公積已達資本總額時,不在此限。除前項法定盈餘公積外,公司得以章程訂定,或經股東表決權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,另提特別盈餘公積。
資本公積
舊公司法
(一)股本溢價(二)資產重估增值(三)處分固定資產利益(四)合併利益(五)受贈資本
共勉之